关于推荐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合作中试项目的通知
四川产业基金 2024-08-14 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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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高等院校,相关科研院所,各股东单位,各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建设的通知》(川科发〔2024〕1号)精神,经研究,现启动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合作中试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中试公司简介

四川省中试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试”或“1”平台)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牵头,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产业基金”)作为省级财政出资人设立的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公司。目前,已正式运营开展工作。

四川中试作为“1”平台,联合高校院所、企业、地方政府等现有成熟度高的中试研发“N”子平台,采取“1+N”模式,构建多方协同、整体联动、共担共享的全省中试研发平台体系。“1”平台在科技厅、财政厅指导下,统筹协调“N”子平台资源、搭建合作机制、安排中试任务、分担中试费用、开展企业孵化培育;“N”子平台负责推荐中试项目(含概念验证项目,下同)、承接中试研发、参与企业孵化。

二、中试项目基本要求

(一)推荐项目应符合全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我省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等领域内处于概念验证、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且依托单位或承担单位为四川省内独立法人机构。

(二)推荐项目的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具有较好的可行性,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清晰。

(三)推荐项目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前景,预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商业模式清晰,财务测算合理,具有较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四)推荐项目应具有相应研发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作为关键人物负责项目实施。

(五)推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推荐方式

各相关单位以复函(附件)的方式,向“1”平台提供推荐名单和中试项目推荐表,含PDF版本和Word版本各1套。各相关单位可常态化向“1”平台推荐中试项目。国家级、省级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部门可直接推荐。首批推荐资料请于2024年8月30日17:00时前发送至“1”平台邮箱scszsyfyxgs@sczs.tech。

相关事宜请联系咨询。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13008158801。

特此通知。

附件:

中试项目推荐函(模板)关于推荐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合作中试项目的复函

四川省中试研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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