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托管银行白名单遴选公告
四川产业基金 2026-01-15 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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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托管账户资金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公司)根据《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托管账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川引导基金办〔2025〕2号)的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建立引导基金合作托管银行白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参加本次遴选的银行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须为在四川省内(以下简称省内)注册或主体办公机构位于省内的省级分行或地方法人银行总行或其总部管理机构;

(二)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含);

(三)现有或半年内开展过不低于5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四)银行治理机制完善,内部风控制度健全,管理和运作规范,服务效率高;

(五)最近年度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

(六)依法开展经营活动,1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拥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相关资质;

(八)符合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其他要求。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母基金公司在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产业基金)官网公开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公开程序遴选合作托管银行白名单。公告时长5天。

(二)银行申请。有合作意向且符合上述资质的银行向母基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三)遴选评审。母基金公司根据综合打分指标(附件1)组织遴选评审,对于得分60分以上、排名前9名的银行经母基金公司决策程序确定中选银行,同步形成引导基金合作托管银行白名单。

(四)公示结果。遴选结果出具后,在四川产业基金官网发布公示。公示时长3天。

(五)确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母基金公司向中选银行发送中选通知书。

三、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参加本次遴选的银行应当提供以下参选材料:

(一)合作申请书(附件2);

(二)金融机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基金托管资质证明文件;

(四)银行治理、内部风控相关的制度清单,并提供承诺函;

(五)最近年度省分行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证明材料;

(六)现有或半年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清单(托管协议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等)、中基协官网备案信息截图。

(七)省级(含副省级城市)及以上政府引导基金托管业务清单、发改委备案为引导基金的证明材料或政府批复(含财政预算用于出资设立基金的佐证材料)、中基协官网备案信息截图。

(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准许筹建AIC公司的批复、AIC公司的营业执照、基金合伙协议(章程)首页及签字页。

(九)目前存续托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管理机构重复托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超3支的托管业务清单、中基协官网备案信息截图。

(十)其他相关材料。

四、材料提交方式

申请参加本次遴选的银行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将申请材料签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母基金公司指定联系邮箱。申请时间以电子邮件的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请材料签章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送达母基金公司。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人洁

联系电话:13228117007

联系邮箱:648665309@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泰治路288号交子金融梦工场·数币空间A区A1-5楼501。

特此公告。

附件:1.打分指标

          2.合作申请书


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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